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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第三章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针,统一指挥维护国家安全的军事行动,制定涉及国家安全的军事法规,发布有关决定和命令

第十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行使下列职权:统一指挥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针;领导和管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制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体制和编制,规定总部以及军区、军兵种和其他军区级单位的任务和职责;依照法律、军事法规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武装力量成员;批准武装力量的武器装备体制和武器装备发展规划、计划,协同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科研生产;会同国务院管理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谁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第三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宪法规定,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行使宪法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宪法规定,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行使宪法规定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行使宪法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直接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其组成人员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决定。党的中央军委由主席、副主席、委员组成,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党组织,根据中央委员会的指示进行工作。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政治工作机关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总政治部负责管理军队中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军队中党的组织体制和机构,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作出规定。

什么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

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从根本上规定了中央军委作为党和国家的最高军事领导机关,拥有法定的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其代表的是党和国家意志。中央军委实行主席负责制,由中央军委主席负责中央军委全面工作,领导指挥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国防和军队建设一切重大问题,确保了集中统一领导和高效决策指挥。

这是军队长期传承的制度,体现了“兵权贵一、军令归一”的治军统兵规律,是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实现形式,在党领导军队一整套制度体系中处于最高层次、居于统领地位。

领导全国武装力量的是哪个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并统一指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简称国家中央军委或国家军委。

根据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针,统一指挥维护国家安全的军事行动,制定涉及国家安全的军事法规,发布有关决定和命令。

领导全国武装力量的是哪个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简称国家中央军委或国家军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第四节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第四节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可连选连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 )领导。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并统一指挥。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

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扩展资料:1982年的第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第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设立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国武装力量。而中国共产党亦设有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因此形式上存在两个中央军事委员会,即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但是两个委员会的最高负责人(又分别称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和国家中央军委主席)和副主席除了过渡时期外均为相同的人选。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什么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我国现行《宪法》第93条规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的是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规定,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国务院设立国防部,一切需要由政府负责的军事工作,则经国务院作出相应决定,通过国防部或以国防部的名义组织实施。

国防部在接受国务院领导的同时也接受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需要国防部办理的事宜,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分别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扩展资料:党的中央军委由主席、副主席、委员组成,实行主席负责制。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党组织,根据中央委员会的指示进行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政治工作机关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政治工作部负责管理军队中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军队中党的组织体制和机构,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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