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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是怎么惩罚小孩的

如果错误不严重是家长骂孩子,禁闭1天,罚跪着抄书 。如果错误严重,就会拿藤条和板子痛打屁股各50下,戒尺打手心至红肿,罚站一夜不许睡觉,禁闭3天。

如果错误非常严重,要用板子打屁股至晕倒,打手心至红肿罚禁闭7天,罚跪抄书一直5天。

汉代是怎么惩罚小孩的

汉朝(公元前202年~公元220年)是继秦朝之后的大一统王朝,分为西汉、东汉时期,共历29帝,享国426年。秦末农民起义,刘邦推翻秦后被封为汉王。楚汉争霸,刘邦战胜项羽并称帝建立汉朝,定都长安,史称西汉。古代对小学生的行为管理相对严厉,家长也大多认同“不打不成器”。

学习不认真或学得不好,被打板子、抽鞭子、罚跪如同家常便饭。王充《论衡·自纪篇》称,“书馆小僮百人以上,皆以过失袒谪,或以书丑得鞭”。可见,在汉代就流行体罚学生。

体罚,在古代叫“挞罚”。到后来,“挞罚”手段不仅没有取消或减轻,反而加重了。在明代,“挞罚”便为乡村小学普遍采用,严重时连学生家人都跟着受罚。

明黄佐《泰泉乡礼·乡校》中规定,“如若无故而逃学一次,罚诵书二百遍;二次,加朴挞,罚纸十张;三次,挞罚如前,仍罚其父兄”。当然,也有的老师很人性,如给学生开“免打条”,表现、学习都不错的“三好生”免打。明代理学家沈鲤就主张,“学生勤学者、有进益者、守学规者,给免帖一纸,遇该责时,姑免一次”。

体罚其实只是古人规范学生行为的方法之一,古人同时还会采取多种手段教育孩子。有时甚至直接请家长、年长者坐进教室,参与班级教学秩序管理。明代良吏叶春及在惠安办学时即如此,其《石洞集·惠安政书》中这样记载,“轮笃实老成者二人,平旦坐左右塾,以序出入”。此外,古代还很注重对学生日常行为的稽考,以约束学生行为。

如明代有的小学设立“扬善簿”“改过簿”“记过格”,好事坏事均记录在案,作为学生升学录取时的参考。这种“功过簿”并非一定由老师填写,如明代儒学家刘宗周,其家塾修业课程中,要求学生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填“记过格”,上面列出数百种日常行为,有“微过”“隐过”“显过”“大过”“丛过”“成过”6项评语,让学生自己评价昨日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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