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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实行的行政制度是什么

唐朝的行政机构,承袭隋代,以三省六部制为核心,在这个基础上,依据历史的惯例与经验,再衍生出一些具有执行、监察、侍从或其他功能的机构,共同组成唐朝的朝官制系统。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一套中央官制,建立于隋朝,完善于唐朝。

“三省”是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唐朝实行的行政制度是什么

中书省主要负责起草皇帝的诏令,门下省是审议机构,负责审查诏令,签署奏章。尚书省负责执行诏令,其下设六部,共二十四司。“六部”是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刑部、礼部、兵部、户部、工部。吏部负责全国官吏的任免、升降、调动等事务。

刑部负责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礼部负责科举考试和外邦来往的事情。兵部负责兵将、军械、军令等军事事务。

户部负责国家的户籍、田地、赋税等财政事务。工部负责营造工程屯田、水利、工匠等事务。唐朝三省六部制既便于集思广益,又使之互相牵制版,从而避免出现权权臣专权的局面。

这样,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防止了皇帝大权旁落。三省六部制的特点在于分散了丞相及中央机构的权力,把相权“一分为三”,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互相牵制和监督,提高决策正确性和行政效率。同时,又将尚书省权分六部,即限制了地方割据势力的产生和发展又推动部门牵制与机构运转,加强了皇权与中央集权、削弱了相权。

唐朝疆域辽阔,初期将郡改称州,长官复称汉朝的刺史,成为一级行政区划,下领县,实行州县两级制。但此时天下已经不是秦朝建国时的三十六郡的规模,州数激增到了三百以上,中央政府管理非常不便,后在州县上增加道这一监察机构。同时唐朝内外战争频繁,除州、府、县的常规区划外,还有诸多关、军、监等以军事为主的建制。在少数民族和边境地区建立都护府及下辖的羁縻府州加强管理。

到唐朝正式灭亡时,天下已经出现了四十多个道和藩镇,其中大多数由节度使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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